广州大学201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建筑学专业深圳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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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
11078
【开设专业与所属科类】
建筑学(理工类)国家品牌专业
【学习形式】
学制3年,函授,双休日、节假日,由国际著名建筑大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沈粤教授带领广州大学校本部专家、老师来深圳面授上课。
【统考科目】
语文、英语、数学(文科)
【报考条件】
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省外户口考生须持有深圳特区或关外流动人口暂住证或新办暂住回执,广东省其他地方的暂住证也可用)
高升专: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中专、技校和职中毕业生。
【照顾条件】
1、“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可免试进入相应高等学校学习。
2、具备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后,可免试进入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学习。
3、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以及具备地、市级以上先进、立三等功以上或侨属、山区、烈属等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培养目标与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建筑设计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的能力,适合进入各类设计院、建设或施工单位从事设计及管理工作,并能参与城市规划与管理、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筑设计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备工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与选型、城市规划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现代建筑思潮、场地设计室内设计原理等。
【毕业待遇】
1、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广州大学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由教育厅加盖钢印的成人教育本、专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与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本科毕业后当年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者,经审查和考核全格后,由广州大学学位委员会统一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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